“楼道里大变样了。”
“之前不知道消防栓这么重要,以后一定养成防火习惯。”
“消防栓不能用,以前老是胆战心惊的,毕竟火灾这种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现在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距离提起公益诉讼不过一个月,天宁区检察院检察官再一次踏访这个曾经消防隐患严重的小区,眼前的一切都令人欣喜。
2020年1月,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一小区业主为占用公摊面积放置杂物,私设铁栅栏圈占公共廊道,不少楼层的消防栓被铁门“圈禁”其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一直以来,高层建筑失火的新闻就屡见不鲜,惨烈的事故背后,往往就是消防栓损毁、缺水、被圈占等不起眼的消防隐患。
这些看似司空见惯的小问题,一旦没有引起重视就容易酿成苦果。”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郭联想说。
为维护公共利益,1月13日,该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圈占消防栓行为依法处理,同时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迅速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展开现场核查,向小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小区物业公司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2021年6月,该院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发现仍有部分住户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相关问题执行不到位。鉴于该小区消防违法情形仍未整改到位,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该院在调查核实后,根据市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集中管辖规定,于7月1日向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诉讼过程中,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职,联合属地街道、派出所等全面开展摸排行动,点对点约谈部分态度冷硬、拒不配合的住户,摆事实、讲法律、说道理,敦促及时拆除铁栅栏。经过几轮耐心细致的谈话,住户们终于放下了对峙情绪,积极投入到整改中来。7月24日,该小区19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考虑到受损公共利益已得到修复,提起公益诉讼目的已经实现,我们拟撤回起诉。”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
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并回应社会关切,8月5日,天宁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相关社区党委书记担任听证员,围绕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受损公益修复情况和是否满足撤诉条件等开展监督评议。最终听证员认为公益损害已完全修复,一致认同拟撤回起诉意见。
9月9日,天宁区检察院向武进区法院申请撤诉,武进区法院于同日裁定准予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