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检察院与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会签文件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协作配合机制
发布日期:2021-09-22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建立的协作配合机制,9月18日上午,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常州经济开发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就进一步落实《意见》,服务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经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娟、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莹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万国、党组成员杨剑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常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相关负责同志。

会上,经开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负责人邱萍解读了《意见》。《意见》明确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安全的重要意义,提出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三法衔接”协作模式。

《意见》还明确了两单位之间通过专业互助、共同培训、互派人员、联合调研、普法宣传等具体措施,落实配合机制,推动协作工作开展。

张娟、黄莹代表检察院、应急局现场会签《意见》。

黄莹局长表示

此次《意见》是在双方长期以来良好的协作基础、上级文件指导、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等背景下签订的,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希望今后能进一步加强协作,完善机制,在相关信息、事件尤其是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上加强联系沟通,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加强对事故主体的监督,促使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张娟检察长强调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双方加强协作配合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党委、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服务安全生产大局,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将相关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协作重点,加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三法”衔接。进一步提升打击安全生产犯罪的专业化水平,形成犯罪线索移送的标准和指引,加强对新型犯罪的探索和办案力度;立足安全生产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天然适配性,发挥两者合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拓展合作范围,力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双方共同逐步推进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建立多方沟通会商机制、学习培训、专项行动等具体工作,为经开区的发展贡献力量。

下一步,经开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机关的深度配合,提升业务水平、参与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和氛围,实现共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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