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我院顺利召开,我院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中开拓新思路,运用新方法,全市首例新三板挂牌企业破产清算案取得实质突破。
本案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宏俊担任审判长,民二庭副庭长吴赟法官、执行局副局长仇慧星法官任合议庭成员。该案运用智慧破产审理系统,以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了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全体债权人以“双过半”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分配方案。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我院依法对方案裁定认可并由管理人负责执行。本案已进入最终分配阶段,为案件的顺利结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案类型新颖,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在案件审理期间,破产企业所在区域面临政府征收,“破产”遇上“征收”,是审判工作遇到的新的问题。面对这一新问题,我院创新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思路,在精准把握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秉持为全体债权人负责的态度,全面评估破产拍卖与政府征收对破产财产变现价值的影响。经过缜密慎重的分析研判,最终认定政府征收对破产财产变现价值更有利于债权人,并积极指导管理人做好与征收部门的协调衔接工作,使破产财产价值得以最大化;做好与抵押权人的谈判、沟通工作,使得抵押权人同意让渡部分优先受偿额惠及职工与其他债权人,充分保障了广大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