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武进法院:辗转两地扣押车辆 强制执行为民办事
发布日期:2021-09-1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王某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民事调解书,原告遂向武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武进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王某名下的宝马X1一辆。但由于车辆流动性较大,未能实际控制,执行法官通过各种途径联系王某,他却玩起了“躲猫猫”,始终回避执行。

案件经过

9月9日,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其在上海市某小区发现王某被查封的宝马车在此长期停留,希望法院能尽快前往扣押。为及时控制财产,督促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承办法官迅速将该财产线索及本案案情汇报局、院领导,并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应急预案,抽调本局干警组成执行小组,于当天上午八时许赶赴上海。

执行小组长途跋涉抵达上海该小区,经过多方寻找,并未找到被查封宝马车的踪迹。一筹莫展之际,申请执行人再次提供线索,确认该车辆此时正停留在浙江省嘉兴市,执行小组马不停蹄赶往嘉兴市,终于发现了被查封车辆的身影!执行小组火速出击,在当天下午4时许完成了车辆扣押。同时,执行法官对王某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引导其积极面对债务问题,最终案件双方初步达成和解意向。

此次强制执行,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震慑了“老赖”嚣张气焰,捍卫了法律权威。下一步,武进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质效,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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