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中旬,天宁法院民二庭收到了一份诉状,双方单位因为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按照流程,在审判前案件承办人查熙迪法官要先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了解,被告方为外省一家企业,原告与被告矛盾较大且不愿见面,此时恰逢南京、扬州等地疫情出现反复,出于主客观因素考虑,法官主动发起了微信和电话调解,不厌其烦地给双方当事人分析情况、调解矛盾。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本案的被告方终于表态愿意主动和解,但双方均各自提出了种种顾虑。法官随即耐心分析了法律关系、释明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数次背对背线上调解,最后促成双方达成了协议,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了相关文书。
案件无小事,每一件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的法官事事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为人民群众服务。案件结案后,双方当事人都向查熙迪法官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这只是“天法人”日常工作的一处缩影。虽然疫情的反复加重了工作难度,但法官们都本着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尽心尽力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