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经开法院健全“法院+商会”联合调解机制,助力民营企业优化创新创业营商环境。
线上调解
8月10日,我院横林法庭委托遥观镇商会通过线上调解方式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原被告就买卖合同中涉及的设备和设备款问题产生分歧,双方据理力争,相持不下,终不欢而散。法官经过听证,发现本案仍具有调解的空间和可能,于是委托遥观镇商会,通过商会居中调处。遥观镇商会常务副会长徐生伟原来长期从事遥观镇工业企业管理工作,被誉为“遥观活地图,企业好保姆”,8月10日,承办法官联合徐会长在线上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线下调解
8月11日,我院横林法庭委托横林镇商会成功调解一起涉民营企业的商事纠纷。
2018年7月23日,原告苏州某科技公司与被告常州某污水处理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由被告向原告购买鼓风机1台、潜水排污泵1台,合同总价款68万元。后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剩余部分款项一直未付,原告遂诉至本院。我院立案后,考虑被告公司的经营现状,当即委托横林镇商会参与调解。最终,在横林镇商会副秘书长周烨的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
横林镇、遥观镇是全国工业重镇,民企众多,涉企纠纷逐年增多,司法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而商会是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工商业繁荣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具有专业性、权威性,通过“行内人”身份,能与企业精准对接,容易产生共情、共理。两次的联合调解,有序、流畅,气氛融洽,效果独特,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许。
供稿:横林法庭 管 玲
编辑:杨 丹
审核:邵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