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罗溪:多措并举 强化防疫期间社矫对象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2021-08-1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目前,在疫情严峻的形势下,罗溪司法所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是每日向社矫对象通报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逐一排查社矫对象是否有接触中高风险回常人员,掌握所有社区社矫对象的动态信息。二是要求每位社矫对象签订《社区社矫对象疫情防控承诺书》《致全区社区社矫对象疫情的防控倡仪书》,暂停请假外出审批,按照“非必要不离常”的原则,社矫对象不得请假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三是暂停集中教育,通过蓝信、微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教育。四是司法所全面排查社矫对象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协助符合条件的社区社矫对象尽快接种疫苗。五是对社区社矫对象接种疫苗、核酸检测、健康码、行程码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不漏一人,全体接种。六是由司法所协调政府出资,组织社矫对象全员核酸检测,未发现异常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8月4日至5日,罗溪司法所分批组织社区社矫对象进行疫情防控个别教育。

活动中,社区社矫对象通过出示健康码、测体温、涂抹免洗抑菌搓手液、喷洒医用酒精等措施后进入罗溪司法所进行分批个别教育。由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孙国庆同志向社区社矫对象讲解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并指导其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随后社区社矫对象详细阅读疫情防控个别教育的材料及需要遵守的规定;最后,在社区社矫对象充分了解疫情防控期间要遵守的规定后进行签字。

个别教育结束后,再次向社区社矫对象叮嘱: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在疫情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离常;坚持 “勤洗手,常通风,外出自觉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合理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鼻塞、咽痛、结膜炎、腹泻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工作。

在此次疫情防控个别教育后,社区社矫对象均表示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并按时汇报自己情况,争取顺利解矫。

截至目前,全罗溪镇社区社矫对象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无脱管、漏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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