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通过行政复议,能够帮我解决实际困难!”在行政复议接待室,申请人董某向溧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此前,溧阳市司法局通过召开听证会,作出《行政复议调解书》,使行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原来,申请人董某
因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进行店外经营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500元的顶格罚款申请人认为罚款金额过高向市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接收案件后,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并举行了听证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答辩。
在听证会上
申请人董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违法经营行为,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规定,配合城市市容管理工作。但自己是残疾人,家庭困难,勉强靠小本经营维系生活,500元的罚款金额足以支撑自己一个月的开销,希望政府能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降低处罚标准。
复议机关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调解的情形同时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当即把调解引入行政复议过程中
被申请人溧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向来不是目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是我们工作的原则。申请人能够积极改正违法行为,我们也同意进行调解。
最终,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将原先的500元罚款改为100元,双方均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该案是溧阳市突出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溧阳市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率达63%,更多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有效化解。
下一步,溧阳市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复议为民”宗旨,结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职能,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工作质效,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溧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