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下午,随着最后一笔款项到账,钱某与荀某的装修材料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掐指一算,从诉前登记到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仅仅10天,没有立案、没有收费、没有繁琐的庭审诉讼程序,短短十天就将拖欠两年的货款索要回来。
简要案情
2019年8月至9月期间,钱某在荀某经营的建材店以赊欠的形式购买了若干装修材料,价值22300元。本应是一桩钱货两清的交易,谁知钱某以各种原因拖欠该笔货款,荀某多次索要未果,于今年6月20日诉至溧阳法院,要求钱某归还货款。
适用诉前调程序 10天迅速结案
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立即查看卷宗对案件材料进行梳理,通过电话分别与双方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掌握案件情况,摸清案件重点,经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积极引导双方适用诉前调解程序。
调解员方珂运用自身积累的调解经验,通过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等多种方式,分别向原、被告阐述诉前调解的便捷、省时等特点,引导被告积极主动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调解员反复与双方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并达成一致意见,钱某立即履行了22300元的还款义务,荀某随即撤诉。短短十天就将拖欠近两年的货款索要回来,不仅荀某心存感激,同时钱某也为调解员帮其减轻诉累表示感谢。
“群众事无小事,不会因为案子的大小,涉案金额的多少而区别任何一件案子。只要是人民群众的事,就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