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金坛法院执行步履不停 执结人身损害工伤纠纷案件
发布日期:2021-07-09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谢谢法官,真的非常感谢!”7月7日上午,当事人武某某的母亲捧着锦旗走进金坛法院,激动地对金坛法院、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表达了感谢。

此事要从金坛法院王明辉法官执结的一起人身损害工伤纠纷案件说起。原告武某某在工作中被建材板砸到,送医后被诊断为重症多发伤,内脏出血且多处骨折,经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二级伤残,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金坛法院依据常州中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告按月给付赔偿直至原告失去领取条件。然而被告迟迟未按法律规定的义务按期履行,原告遂向金坛法院申请执行。按月领取的方式较为繁琐,一旦被执行人不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申都需申请强制执行,无形当中增加了申请执行人的负担,也加大了执行难度。申请执行人坚持要求法院帮其一次性执行到位以实现其合法权益。

金坛法院执行法官从关怀伤者的角度出发、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发扬了不怕苦,不畏难的精神,多次走访被执行人公司注册地,实地考察,对被执行人不断施压,多次传唤,查封扣押公司设备,迫于高态势的强压下,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给付全部执行款1526930元,并于2021年6月4日当日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

申请人武某某的母亲作为代理人听闻等待了这么久的公平正义终于来临,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喜悦的表情溢于言表,在一次性解决方案上签字画押,双方就此案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向法院缴纳全部款项1526930元,顺利结案。

每一件顺利执案的案件都倾注了执行法官的时间和精力,执行法官捧着一颗为民办实事的赤诚之心,不畏严寒酷暑,调查、传唤、谈话、查封扣押,只为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百姓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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