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通过行政复议,能够帮我解决实际困难!”在行政复议接待室,申请人董某向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此前,我市司法局通过召开听证会,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今年以来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使行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原来,申请人董某
因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进行店外经营,
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以500元的顶格罚款。
申请人认为罚款金额过高,
向市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接收案件后,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同时举行了听证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答辩。
在听证会上,申请人董某表示
已认识到自己违法经营行为,表示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规定,配合城市市容管理工作。但是自己是残疾人,家庭困难,勉强靠小本经营维系生活,500元的罚款金额足以支撑自己一个月的开销,希望政府能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降低处罚标准。
复议机关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案情简单,
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调解的情形,
同时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
当即把调解引入行政复议过程中。
被申请人溧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也表示
行政处罚向来不是目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是我们工作的原则。申请人能够积极改正违法行为,我们也同意进行调解。
最终,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将原先的500元罚款改为100元,双方均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该案是我市突出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我市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率达63%,更多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有效化解。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复议为民”宗旨,结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层级监督和行政救济职能,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工作质效,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撰稿 | 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本期编辑 | 顾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