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犯罪分子层层设套、步步为营,作案手段不断花样翻新,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安全稳定。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作案过程中,表现出非接触化形态,犯罪分子通过网络与被害人联系,没有线下面对面接触,不易通过语言、肢体动作等判断交易的真实性,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欺骗性。
敲黑板啦!
快来识破骗子们的手段:
1.通过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技术手段等,对不特定人群进行群发消息、电子邮件或拨打网络电话实施诈骗
常检防诈骗小剧场
预防网络诈骗小剧场
典型作案手法:网络招工、刷单。此类案件发案量大,受骗人群以30岁以下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在校学生为主,同时还有一些中低收入群体、全职妈妈群体等。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大量发布兼职刷单广告,初期会按约定向受害人支付小额报酬,使其放松警惕,之后会以未完成任务量、网络故障等诸多理由拒绝支付本金和报酬,并要求受害人继续刷单、投入更多本金。
2.冒充特殊职业人员,以特定人员为主要诈骗对象实施诈骗
如: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间,陈某某等八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数万条,分别在江西省九江市、新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租赁房屋作为诈骗场所,分别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以发放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拨打诈骗电话2.3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56万余元。其中郑某某假冒临沂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名义,骗取一名被害人徐某某学费9900元。当日19时许,被害人徐某某报案至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西高都派出所,并在回家途中晕倒,经医院抢救无效,于8月21日死亡。被告人陈某某等人既大量非法购买他人信息尤其是高考学生的信息,又利用学生信息随机拨打电话诈骗他人财物,同时构成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数罪并罚。
3. 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
如:2016 年 6 月 21 日 13 时许,被害人刘某接到电话,对方称他是长春市公安局第七刑侦大队的,被害人的身份信息涉及到一起集资诈骗,以交保证金为由让被害人汇钱,后被害人使用 ATM 机将 3900 元人民币汇入对方账户。
除此之外,常见套路还有: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制作假通缉令,或者制作法院、检察院的假冒网站,向被害人发送这些虚假通缉令和链接,告知被害人涉嫌犯罪,被害人认为,一般人不会知道自己的详细信息,加之自己涉嫌犯罪害怕有牢狱之灾,便上当受骗。
4.在社交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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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杀猪盘”骗局,既骗感情又骗钱
所谓“杀猪盘”,就是犯罪分子虚拟身份,以谈恋爱的手段获取诈骗对象信任,以诱骗赌博和投资等方式骗取钱财。它是现在全国高发的一种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类型,被骗人数多,涉案金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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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记住“三不一要”:
1.不轻信
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网络社交平台信息等,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2.不透露
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到不法分子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
3.不转账
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4.要及时报案
万一上当受骗,请立即向司法机关求助,并提供骗子的网络账号或者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帮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最后,常检君再次提醒:电信诈骗不难防,不贪不给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