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自1991年8月率先成立全国第一家综合性少年案件审判法庭以来,始终坚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核心,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努力凸显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始终牢记少年审判的核心宗旨,匠心打造了未成年人审判的“天宁模式”。
01
重拳出击,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犯罪
针对性侵害、校园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有所增多的情况,我院坚持从速从重从严惩处犯罪,坚决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权益。在常州某技师学院教师猥亵儿童案中,我院坚决从严惩处,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院校发送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司法建议,通过个案向社会敲响警钟。我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也受到相关院校的重视,相关院校在给我院的回函中指出,将通过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强化教师日常监督管理等举措,纯洁教师队伍,提升全体师生的预防犯罪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02
快审快结,主动作为化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难题
针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案件数量激增、类型多样的情况,我院立足工作实际,一手抓审判效率,一手抓审判效果,快审快结,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得到及时的实现。如我院今日受理的一起申请确定监护人案件中,小兰和小昊(均为化名)系姐弟关系,二人的母亲早年因车祸去世,父亲又于近期因病去世,现小昊尚未成年,急需人监护和照顾,二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年事已高,无法监护小昊。为保障小昊的各项权益,同时处理父亲去世后遗留的一系列纠纷,姐姐小兰毅然向法院提出申请,指定由其作为小昊的监护人。我院考虑到小昊系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不能空缺,故在受理该案件后,迅速审查材料,并组织小兰和其祖父母到庭进行听证,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依法判决指定小兰为小昊的监护人。该案从立案到宣判结案,仅用了一天的时间。
03
创新创优,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系列法治宣传工作
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成长环境,我院积极“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员额法官、退休老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年轻法官、法官助理担任法治辅导员,通过定期到辖区中小学、各社区开展法治教育讲堂、组织模拟法庭、编排情景剧等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并将法治教育内容与青春期教育、安全自护教育、网络安全教育、防欺凌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等相融合。近日,我院前往凤凰实验小学,对四年级在校学生进行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