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案件当事人某运输公司将一面写有“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送到了武进法院速裁庭副庭长王新手中,对法官的公正执法表示感谢。
案件回顾
三年前,某运输公司的驾驶员王某在驾车途中不慎将行人李某撞伤,事故发生后,该运输公司筹集了4万元转账至当时处理事故的交警支队对公账户上,用于垫付伤者前期的医疗费用。由于工作人员汇款时并没有备注具体案件信息,又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汇款,交警支队无法判断该笔钱款的来源和对应案件,于是将该钱款作不明款处理。今年,伤者李某至武进法院起诉该运输公司及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伤款,该运输公司才得知自己前期垫付的医疗费并未实际交付到伤者手中。
该运输公司向承办法官王新说明了情况,并提供了汇款凭证。由于此时距离汇款已经过去了三年之久,信息难以对应上,由该运输公司直接向交警部门申请退款存在困难。承办法官王新主动与交警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沟通,说明案件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函,财政部门核实情况后,将该笔款项拨付至武进法院账户上,由承办法官王新将款项发还至该运输公司。
这样一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减少了当事人一事多跑的麻烦,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未来,武进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为推动全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