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溧阳法院:利剑出鞘 涉民生集中执行显成效
发布日期:2021-05-14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为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进程,深入贯彻落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职责使命,解决人民群众“愁难急盼”的问题,近日,溧阳法院执行局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执行干警巧做工作 工人工资顺利执结

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拖欠15名员工工资,共计27.8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等进行查询,发现科技公司名下登记有三辆汽车,遂依法予以查封。因车辆流动性较大,未能实际控制,科技公司以各种理由继续逃避执行。

执行法官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多方了解科技公司的经营战略和主要经营内容等信息,逐步收集线索。集中执行当日,执行法官来到科技公司设备所在地对设备进行清点。

执行法官督促公司负责人尽快履行义务,若逾期拒不执行,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科技公司长期发展及商业信用将造成严重影响。执行法官要求,科技公司及时履行义务,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保障员工正常生活,并希望科技公司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重塑员工的信任、社会的认可。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科技公司负责人认识到拖欠工资的严重性,也明白了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便立即履行了工资支付义务。

执行法官在工资到达法院账户后,及时组织申请执行人进行集中发放,15名申请执行人笑逐颜开的领到了被拖欠许久的工资。

拖欠土地流转收益  转换思路督促执行

陆某流转朱某承包的农村土地3.1亩,按照每年每亩400元的标准计算,年流转收益为1240元。自2019年至今,陆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虽然被执行人陆某涉案标的不大,但其却一直迟延履行相应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传唤陆某,陆某始终回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对陆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立即前往陆某住所地寻找。在陆某家门口,执行法官多次敲门,始终无人应答,于是便在门上贴上传票后离开。

因陆某始终不露面,执行法官联系到陆某曾经的代理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请他一同做陆某的思想工作。几天后,在执行法官和代理人的不断努力下,陆某终于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溧阳法院将以此次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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