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新北法院执行干警三次赴闽 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发布日期:2021-04-26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4月15日,新北法院执行干警第三次前往福州,将涉案房屋成功交付给买受人,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在江苏某机械有限公司与福建某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加之苏闽两地距离遥远,极大地增加了案件执行难度。

2020年8月,新北法院执行干警在发现被执行人在福州有一处可供执行的不动产后,立即前往福州寻找被执行人,依法在涉案房产外张贴公告材料,并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消除了被执行人的抗拒心理,为房屋成功拍卖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第二次福州之行中,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打算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表示需要一定时间考虑,腾空房屋计划因此而暂且搁置。后双方未达成和解,涉案房屋依法进入拍卖程序,最终以953万元的价格成交。

4月15日,执行干警再次踏上前往福州的路程,历时两天将涉案房屋腾空,成功交付给买受人,申请执行人拿回了部分执行款,保障企业得以正常运营。

供稿:执行局

责编:刘   奕

审定:李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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