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0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市中院一审的北京爱奇异科技有限公司诉随州市飞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七牛信息技术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入选。
该案系因被告飞流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对爱奇异公司网站视频“刷量”,以数据造假获取经济利益,且妨碍爱奇异公司运营数据采集,误导爱奇异公司的经营判断,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应承担民事责任。本案既厘清了涉案技术应用于市场行为正当与非正当的边界,也详尽阐述了认定提供IaaS服务的云计算服务商注意义务的裁判思路,对净化网络商业环境和规范经营秩序具有积极的引导意义。
在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蓬勃兴起,常州法院不断加强对涉及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利于案件的精细化审理工作,注重挖掘审理中发现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并进行宣传,充分彰显了司法审判在依法服务保障创新技术发展的重要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