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11条硬核措施,服务保障“凡人英雄”
发布日期:2021-09-28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常报全媒体讯  (顾燕 汪磊) 近年来,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认真贯彻《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坚持以“弘扬社会正气,服务见义勇为人员”为宗旨,积极会同市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不断增强见义勇为人员的荣誉感、获得感。

1.乘车优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

对受到常州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革命烈士的配偶及父母,发放《见义勇为优待乘车证》。持证人可在常州市区内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车辆(含地铁)的优待。

2.就医优先,开通绿色救治通道

对受伤的见义勇为人员后续治疗和见义勇为革命烈士的配偶、父母的日常就医,发放《见义勇为人员优待就医证》,在市各大医疗机构开通救治绿色通道,凭《优待就医证》享受优先挂号、免挂号费(专家门诊除外)、优先检查、取药。

3.伤残抚恤,终身享受优抚政策

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凡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相应待遇;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评定伤残等级,落实有关伤残抚恤政策。

4.就学优助,帮助完成子女学业

对受到常州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低保户家庭子女,进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发放1.5万元的就学补助金;进入本科、高职高专院校学习,发放3万元的就学补助金。对受到省级部门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困难户家庭子女,进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发放5000元的就学补助金;进入本科、高职高专院校学习,发放1万元的就学补助金。

5.结对优服,跟踪服务排忧解难

组建见义勇为志愿者服务总队,招募见义勇为志愿者,对受到市政府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一对一”志愿者贴身服务。

6.城镇落户,配偶子女可随迁

对受到常州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已纳入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城镇落户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7.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享受中高考加分

对见义勇为死亡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人员,其子女参加我市中考招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加10分投档;对受到常州市人民政府以上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参加我市中考招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

8.家庭住房困难,优先纳入住房保障

解决中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住房困难,对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货币租赁补贴。

9.综合医疗保险,组织健康疗养和体检

为受到市政府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每人每年办理一份综合医疗保险;每两年组织见义勇为烈士配偶、伤残人员开展健康疗养;定期组织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以上的见义勇为人员、伤残人员、烈士和牺牲人员的配偶开展健康体检。

10.聘请公益律师,加强权益保障力度

2021年2月,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门聘请2名公益律师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保障。

11.中秋春节慰问,送上关怀温暖

每年春节和中秋佳节到来之际,全市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广泛组织开展上门慰问活动,给见义勇为人员(家庭)送慰问金和慰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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