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公安局南渡派出所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念好“实”“融”“真”三字诀,认真谋划“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办实事”中厚植为民情怀,立即开展“破小案,保民生”行动,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实检验。
4月25日,受害人朱某、芮某先后来到南渡派出所报警,朱某称自己放置于某单位值班室内桌子上的一条价值1000元的香烟被偷,芮某称自己一条未拆封的软中华香烟被人骗走了。
接报后,民警根据两名受害人对嫌疑人样貌穿着特征描述,基本确定系同一人,后民警立即研判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确定系有盗窃、诈骗前科的栾某后通过侦查,发现其当天入住燕山新区某一宾馆,立即前往抓捕,仅利用短短5小时,就成功将嫌疑人栾某抓获。
通过审讯,栾某交代其因无收入,遂起歹念,并交代出收赃地点,民警立即前往该地,成功追回赃物,同时对嫌疑人悉心阐明法律相关政策,栾某后悔不已,积极配合退出赃款。
5月20日,南渡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退出的赃款交到两位受害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