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江苏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南京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改革成效,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刘旸主持会议,省法院院长夏道虎、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
费高云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以加快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为牵引,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在健全党管政法制度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提升诉讼制度改革效能、创新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智慧政法建设步伐、严密政法队伍管理制度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是事关政法工作政治方向、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法领域改革整体成效的重要举措。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以明责定责、问责追责为着力点,以担责尽责、忠诚履责为落脚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推动新时代江苏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要以科学界定责任为前提,切实拧紧执法司法责任链条。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原则,严明执法司法政治责任,细化主体、辅助人员、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压实领导、集体、部门监管责任,夯实执法司法层级责任,加快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明晰、层次分明的执法司法责任链。
要以严格落实责任为关键,确保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紧紧围绕督责、考责、追责,以群众满意为标尺、领导干部为重点、法律监督为利器健全督促检查机制,通过树立正确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加强结果运用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从强化惩戒工作、规范责任认定、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健全追责问责机制,推动广大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尽责。
要以加强责任保障为支撑,不断激励政法干警担当作为。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责任与保障相匹配、问责与免责相结合,完善职业管理、履职保护、科技支撑等措施,推动提升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会上,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盐城市委政法委、南京市中院、南通市司法局、无锡市国家安全局等6家单位作交流发言。省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省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主会场参会,设区市设立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