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进法院行政庭实质性化解了,一起工伤认定纠纷,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和耐心劝解,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
案件回顾
张某是常州某宾馆的工作人员,一天,张某在宾馆前台值夜班时,被突然闯入的李某持刀捅伤身体多处,并抢走了前台财物。因为是在工作时间受伤,张某遂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经调查,认定张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宾馆对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遂向武进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过程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后认为:本案是由案外人李某报复社会随机伤害他人导致的工伤保险认定纠纷,对于受伤员工张某和原告宾馆都是一场无妄之灾。张某被捅伤后住院数月,鉴定为七级伤残,且离异后带两个孩子,生活十分艰难;原告宾馆并未缴纳社会保险,面对可能承担的工伤赔付责任也深感无力;案外人李某目前仍在刑事侦查中,并未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案件经过审理,承办法官判定该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正确,原告宾馆也基本认同案件事实,但受疫情影响宾馆经营困难,无力承担工伤赔付责任。在明确受伤员工张某的实质性诉求后,承办法官围绕工伤认定及赔付责任问题,组织原告宾馆与张某进行沟通,经过背对背沟通及面对面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宾馆撤回对该人社局的起诉,并主动赔偿了张某的医药费等。
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实践中,许多行政争议的产生是基于民事争议,当事人的基础诉求大多是民事诉求。在实施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后,武进法院一直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在对行政诉讼案件依法裁判的同时,密切关注当事人的基础矛盾和诉求,尽可能地为当事人解决困难,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