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画好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 “树状图” 全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发布日期:2021-12-16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新北区召开全区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会。会上,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再次明确了各镇(街道)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和职能,确定建立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区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画出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树状图”,为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做足准备。

一、要根系清晰,厘清各自权限职责。各镇(街道)作为执法主体,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行使本区域内相对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要配备力量足够的法制审核人员。各区级执法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加强对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区司法局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监督和人员管理,确保赋予镇(街道)的行政处罚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要躯干挺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镇(街道)要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日常巡查制度;利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文书格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类管理等监督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三、要根冠互助,加强上下联动协作。区级层面建立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各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积极探索,建立与镇(街道)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协商和业务指导定期联系制度;镇(街道)要主动同区级部门建立健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权力的承接运转工作,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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