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金坛区委政法委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部署、落实不力的;2.信仰缺失、信念动摇,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立场不坚定的;3.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4.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存在的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该落实不落实等问题听之任之、不予督促纠正的。
二、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压实问题
1.旗帜鲜明抓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责任意识不强,政治轮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2.压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长期停滞不前、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形象长期没有改观的;3.对政法单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事)件失职失察、存在的政治立场不鲜明问题不予严肃纠正的;4.对政法单位队伍管理软弱涣散、执法司法腐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听之任之、不予纠正的。
三、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接受当事人请托,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对政法单位正在办理的案件说情、催办、打招呼的;2.对非经上级党组织批办、本级党组织决定、政法单位党组织请示的案件,私自召开会议协调督办、制发文件下达办理意见的;3.超越岗位职权批转涉案材料,或者以所在部门及相关领导名义,违规过问政法单位在办案件案情及进展的;4.通过干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向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通风报信,接受当事人或关系人吃请,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与政法单位干警、律师存在不正当交往行为,相互借势利用,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等违反“三个规定”情形的。
四、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
1.干部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本人及其家属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2.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权,违规参与特种行业、特殊场所经营管理、特定产品销售的;3.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岗位职权,违规为政法机关管理服务对象办理请托事项谋取利益的;4.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处理等,充当“司法掮客”或者从事营利性法律咨询服务的;5.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进行权力“寻租”,参与“捞人”“铲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
1.以问题为导向较真碰硬开展执法司法监督不到位,应该督办协调的案件不予督办协调的;2.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包庇纵容或者压案不查,不及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有关部门处理的。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向政法单位安排布置任务不切实际,对政法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办理不及时,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的;2.对政法单位督查、检查、考核过多,随意要求基层单位报送数据、材料等违反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要求的。
七、协调督促指导涉法涉诉信访处置工作不力。
1.对政法单位涉法涉诉信访特别是初信初访情况掌握不及时、不全面;2.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分析涉法涉诉信访成因、采取源头预防不到位;3.推动政法单位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不到位;4.帮助政法单位与属地党委政府沟通不够,导致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不及时。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相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江苏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驻常州指导组
值班电话:0519-89602219,受理时间:教育整顿期间每天8:00-20:00。
邮政信箱:江苏省常州市21号邮政专用邮箱,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金坛区委政法委机关教育整顿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9-82396555,电子邮箱:82396295@163.com,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9:00-11:30、13:30-17:00。
来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一号市民中心区委政法委。
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