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来临之际,在金坛法律援助大厅里,出现了一名紧拽身边老人衣角,低头不语的孩童,她是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老朋友,叫钱某某,今年七岁,身边的老人是她的外婆曹女士。“真是多亏了你们了,我今天一定得带着她来亲口感谢你们。”曹女士激动涕零。
“小朋友,这个礼物送给你,祝你节日快乐!”金坛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王云强拿出了一套本是买给自己孩子的儿童节玩具,塞在了钱某某手里,“你放心,以后你爸爸不会再不管你了,妈妈的病也能好起来,以后每个儿童节你都能有礼物!”
原来,现年7岁的钱某某系金坛区河滨小学一年级学生。2016其父母离婚后,父亲张某对钱某某不闻不问,遭受婚姻失败的打击,以及无法满足孩子对父爱的需求,母亲钱某精神压力过大,2018年被确诊抑郁症且有自杀倾向,入住常州市德安医院治疗。因钱某已无法正常工作、生活,无收入来源,其住院开支及孩子的生活、学习支出均由钱某某的外婆曹女士负担。2021年1月25日,生活的重负使曹女士来到常州市金坛区法律中心求助,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让张某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因钱某本人病情及新冠疫情原因,安排了三名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律师陈久萍前往常州市德安医院了解案件情况。通过钱某的陈述得知:钱某某的父亲张某当年因钱某孕检得知钱某某是女孩,便生嫌弃之心,要求钱某引产。钱某不舍骨血,坚持将钱某某生下。钱某某出生后,张某从未尽父亲之责,为了女儿身心健康,钱某决定离婚,并因无意纠缠而做出让步,最终决定由钱某抚养女儿,张某不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因身体等各方面原因,钱某多次与张某协商女儿的养育问题,但张某态度恶劣,表示离婚时已明确女儿归钱某抚养,张某不承担抚养费,钱某无权再向张某提出任何主张。
承办律师陈久萍告知钱某,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鉴于钱某目前的实际状况,可以向张某提出要求支付适当抚养费的主张。
陈久萍律师认为此类案件先进行人民调解更为适宜,既能快速解决燃眉之急,也能起到缓和矛盾的作用。在与法院沟通后,法院组织了调解,但因张某拒不同意支付抚养费,调解失败。本案于2021年5月开庭,庭上,陈久萍律师积极举证,最终判决被告张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并负担钱某某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半。
“本案的争议点为离婚时约定钱某某由钱某抚养,张某不负担抚养费的情况下,张某是否需要给付抚养费及其他费用,”陈久萍律师说,“此协议并不妨碍钱某某在必要时向张某提出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主张。张某月入1万元左右,考虑到金坛地区的实际消费水平和孩子的需求,钱某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很满意。”
“孩子才是我们的未来,关爱他们,是我们法律援助乃至全社会义不容辞的使命。”金坛区司法局副局长孙遐表示,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金坛司法局走进社区、校园8次,开展讲座8次,发放宣传资料760份。活动中,围绕抚养、虐童、校园霸凌和拐卖儿童等问题,向小朋友们宣讲如何保护自己、如何拒绝接受陌生人的赠与,并向家长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儿童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呼吁家长多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
“同时,金坛法援人结案不‘丢案’,一条龙出台‘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套餐,”孙遐说,“在援助案件中如果发现孩子情绪有异常波动,我们会安排专业人士进行心里疏通和精神辅导,帮助孩子走出生活和思想上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