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司法办案安全,防止和及时处理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出现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溧阳市人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联合建立办案医疗“绿色通道”。
5月14日上午,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鹏和江苏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副院长陆建保作为双方代表签署《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溧阳市人民医院关于建立办案医疗救助“绿色通道”的合作协议》。
双方就《协议》内容作了详细解读,明确检察机关和医院的权利和义务,《协议》还规定了办案医疗急救救助工作的相关流程、联络机制以及所需软硬件设施,为医疗协作更加顺畅、有序,办案更加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钱鹏副检察长表示,此次与溧阳市人民医院的协作,打通了案件办理应急治疗的“绿色通道”,有效保障了涉案人员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