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的窨井盖亟待填补,归属问题却十年争议未决。近日,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四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效,制发检察建议,协调推动召开联席会议,终于给十年的“洞”补上了窨井盖。
堵住了吃人的“洞”
“检察官您好,窨井盖的事儿,你们能不能管?”今年3月,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了来自网格员的特殊求助。他告诉检察官,位于龙江南路高架东侧人行道上的窨井盖长期缺失,这个“小洞”隐患可不小,行人一个不留神就得遭殃。周边群众也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过这个情况,但得到的回复均为不归其管辖。无奈之下,网格员试着将这一线索反映到了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希望检察官能帮忙协调解决。
井盖缺失
接到线索后,武进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赶往现场,检察官走访发现,该路段有两处窨井盖缺失,井深数米,严重威胁来往行人的安全。为了及时消除隐患,检察官立即在附近沿路勘察,对比该路段相同规格、相似颜色、相同材质的窨井盖,发现其上均印有“市政”等字样。随即,承办检察官与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取得联系,并依法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很快,区市政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对缺失的井盖进行了修复。
检察官对该路段周边井盖进行比对,查找责任单位
寻找失踪的“娘家”
窨井盖有了,事情却并没有解决。“这井盖确实是不归我们管。”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反映,本着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原则,他们第一时间先行对井盖做了修复,但其实该路段的井盖归属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
修复后
原来,这里的窨井盖最早是南北高架一期工程时统一建设的,后根据相关会议纪要,井盖的管护就归由乡镇属地管辖。但由于建设单位与管护单位分离、人员变动大等历史原因,权属问题一直没能明确。因此,该路段的窨井盖就成了“没娘的娃”,十年间始终处于管护盲区的状态。
“小井盖也是大民生,必须给它找到‘娘家人’。”窨井盖十年盲管的状态引起了承办人的重视,随后,检察官走访了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以及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经过详细的走访调查,逐步厘清了管辖权:该路段雨污管线在十年前移交给乡镇属地管护,现阶段原本应由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统一管护,但由于乡镇政府一直未向大禹公司进行管线移交,因此导致此处的雨污管线检查井一直没能被纳入巡查管护范围。
填上了十年的“漏”
找到了争议的源头问题,检察官心里也有了底,决定把这个遗留了十年的漏洞给彻底填实了。本着“个案办理+长效治理”的理念,3月31日,武进区检察院积极推动多个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窨井盖盲管问题。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各职能单位传达宣讲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随后,各职能部门就该路段窨井盖的管理、移交、费用承担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确定于5月1日前完成全部管网的移交,并明确了该区域窨井盖的管护部门与责任主体,最终实现该区域窨井盖应管尽管、确保无一漏管,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文字:夏丹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