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切断盗窃窨井盖的销售渠道和利益链条,4月8日,天宁检察院第一、第五检察部干警联合天宁公安分局民警,对青龙港内的废旧物品回收站开展专项检查,并向工作人员发放《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告知书》。
天宁检察院干警首先来到青龙港内最大的废旧物品回收站,向工作人员宣传“四号检察建议”精神,讲解本院制作的告知书。
其间,一人骑车来卖废旧品,看到干警在宣讲,主动上前咨询,并与其他人一起签名承诺,坚决不回收窨井盖。同时,他还反映,在临河的一个巷子里,还有一个专门回收废铁的地方。
在热心群众的指引下,天宁检察院干警来到这个“偏僻”的回收站。检查过程中,在路边看到一个铁制长方形井盖。经核实,是从一拆迁洗车店处回收来的落水井盖。
天宁检察院干警随后向在场的6名员工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结合本院告知书内容,重点讲清不能回收来源不明的窨井盖,发现有私自贩卖的,要及时举报。
经过一番深入浅出的讲解,该回收站负责人与员工也一起签名承诺,今后坚决不回收来路不明的窨井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