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历史的伟大转折与改革开放的起步
历史的伟大转折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开始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并且提出了调整国民经济和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方针,从而真正实现了新中国建立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揭开了党和国家历史的新篇章。
1978年12月26日,中共清江(今淮安)市委印发《关于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的通知》。资料图片
江苏省委对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十分重视。12月21日,《新华日报》发表题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评论文章。12月25日,省委发出电话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保证实现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1979年1月6日至23日,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省委认为,从江苏实际情况出发,要保证顺利实现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必须善始善终地搞好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认真处理好“文化大革命”中和历史上的遗留问题,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2月10日至12日,省委又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研究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和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问题。会议认为,对江苏来说,转移工作重点首先要把农业搞好,进一步加强农业这个基础。
省委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各项政策工作,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步伐,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1978年12月30日,省委作出了关于为在南京“一三事件”中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进行平反的决定。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登报点名错误批判的原江苏省委领导人江渭清、陈光、包厚昌等一批领导干部,宣布平反,恢复名誉。1979年5月5日,省委还给中央报送结论报告,对陈光“江苏五一六的黑后台”案予以平反。在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平反后,省委迅速采取措施,对全省受刘少奇冤案株连的1.4万余人一律平反纠正,并对434个所谓集团性案件株连的2905人一律平反。
法官们夜以继日纠正冤假错案。资料图片
经过4年努力,至1982年4月,全省各级党组织对“文化大革命”中审查的近10万名脱产干部和近20万名基层不脱产干部、党员的案件都进行了复查复议,冤假错案得到平反纠正,对绝大多数没有工作的干部作了适当安排。对“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进行了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按有关规定,清理和销毁了“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各种审查材料。与此同时,还解决了一批“文化大革命”前的和解放前地下党的历史遗留问题案件。
1979年沛县龙固事件平反大会。资料图片
按照中央部署,江苏对错划的右派分子先后进行摘帽和改正工作。从1978年到1980年前后全部复查改正了原由江苏错划和由外省转入江苏的错划右派人员共1.91万余人,以后又改正了“右派分子”平反结论中留有的“尾巴”。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全省有相当一批小商小贩和手工业者被作为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看待。到1980年,根据中央有关政策,从全省57199名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其他劳动者43184人。
与此同时,省委还根据中央指示精神,调整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统战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等。
图为人民日报刊登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资料图片
随着拨乱反正的全面展开,如何正确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成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为了统一全党认识,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7月17日至24日,江苏省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传达和部署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要求统一对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认识,统一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认识,统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的基本估计的认识,以及统一对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认识。省委全会通过了《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文件的决议》。随后,省委批转了省委宣传部《认真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部署意见》,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方式方法、重点对象和学习目的。省委还分批举办全省县委书记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班,学习《决议》。各级党委按照省委的部署也分别举办学习班,建立宣传队伍,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决议》的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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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著 《中共江苏地方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