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建立新的经济秩序
江苏刚解放时,在经济上面对的是国民党政府留下的一副千疮百孔的“烂摊子”。由于长期战争的破坏,生产萎缩,物资匮乏,物价飞涨,投机猖獗,失业众多,民生困苦。江苏各地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把经济形势稳定下来,迅速恢复生产,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秩序,使新生的人民政权在经济上,进而在政治上站稳脚跟。
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秩序,首先是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物质基础。没收官僚资本的对象为原国民党各级政府和国民党大官僚所经营的工业、农业、交通、邮电、市政等所有企业,以及他们在私人资本企业中的股份。原国民党政府在江苏的官僚资本企业较多,仅苏南就接收了原属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等机构的企业51家,有职工11613人,固定资产1512万元,流动资金1285万元。南京没收的官僚资本企业27家(另没收军事工业企业11家),有职工3400人。苏北没收的官僚资本企业数较少,有淮北盐场、徐州煤矿等几家厂矿、银行和交通运输企业中全部或部分为官僚资本所持有的股份与财产。由于接收工作进展顺利,许多企业在接管后不久即恢复了生产。此外,江苏还有部分原解放区的公营工厂,解放后从农村迁入城镇,亦成为国营企业。通过以上途径,江苏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
没收官僚资本后的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挂牌。资料图片
江苏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领导人民群众投入到恢复经济、发展生产和重建家园的工作中。广大工人阶级站到恢复生产的第一线,他们以高涨的劳动热情和主人翁的责任感,不计工时,不计报酬,主动投入到抢修道路、设备、矿井等工作中。南京解放后,下关电厂曾3次遭国民党飞机轰炸。电厂职工为减少损失,奋不顾身地抢救设备,夜以继日地抢修被炸坏的发电机组,先后有10多位职工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常州戚墅堰电厂也仅用3天时间就恢复了供电。
广大农民也以忘我的劳动热情投入到恢复农业生产中去。1949年夏天,江苏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水灾,苏北和南京市受灾严重。灾区人民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采取兴修水利、以工代赈、社会互济、政府急救等方法进行生产自救。经过广大人民群众英勇顽强的斗争,江苏各地很快医治了战争和水灾的创伤,农村经济迅速得到恢复。
1950年,泗洪县灾民积极抢种大田,组织生产自救。资料图片
稳定物价和统一财经是关系社会稳定的一场严重斗争。解放初期,由于战争开支巨大,再加上对国民党政府留下的公职人员实行“包下来”的政策,对失业人口和灾民进行救济,使财政支出大量增加。1949年夏长江中下游的严重灾荒,更加剧了物资的短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投机商人与不法资本家乘机兴风作浪,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仅1949年5月下旬至1950年初,他们就制造了三次较大的涨价风潮。江苏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采取有力的经济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平抑物价,稳定市场。
首先打响的是“银元之战”。投机奸商和不法资本家操纵金融市场,大肆收购黄金、银元,致使江苏金银价格轮番猛涨,带动其他物价指数也迅速猛涨,人民币信用降低。针对当时猖獗的银元投机,1949年6月上旬,江苏各地相继发出布告,明令禁止银元在市场上流通,限令银元贩子自动登记,严禁一切投机居奇、任意抬价的非法行为。6月13日,江苏两区一市的公安人员采取统一行动,关闭银元市场,取缔金银买卖,逮捕一批银元贩子和操纵市场的大投机商,使人民币迅速占领市场。到7月中旬,暂时平息了第一次物价上涨风潮。但紧接着,不法资本家又于10月上旬和1950年春天,在江苏粮食、棉花等物资大量南运支援两广与西南解放战争,物资出现暂时短缺之时,掀起了两次物价上涨风潮。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江苏各大中城市从10月开始,陆续建立了国营贸易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同时调运储备了粮食等大量物资。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统一指挥下,江苏各地国营公司大量抛售物资,平抑物价。同时,加强对市场的行政、金融管理,催征税款,进一步收缩银根。在人民政府强有力的政治、经济攻势下,大批投机商因资金周转不灵而破产,物价迅速回落。
1949年5月,常州市军管会关于取消“金圆券”、规定人民币为合法货币的布告。资料图片
由于通货膨胀形成的社会虚假购买力消失等原因,各地又发生了商品滞销、生产缩减、工厂关门、商店歇业、职工失业增加等问题。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工商业进行合理调整的政策。江苏两区一市根据中央指示,全面展开对工商业的调整工作。主要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调整公私关系主要是通过扩大对私营工厂的加工订货,使私营工厂能开工生产;压缩国营公司的零售、代销机构,为私商让出部分市场;调整公营商业的批发与零售价格,使私商有利可图;调整税收,以减轻私营企业负担。调整劳资关系主要是在确保工人阶级民主权利的前提下,使资本家能够获得合理利润,以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调整产销关系主要是实行“以销定产”,使私营工商业逐步走上按计划生产、销售的轨道。经过调整,江苏工商业生产、营业情况显著好转。1951年1月至6月,苏南地区工业、手工业申请开工、复工的计2183家,停歇业的计627家,实增1556家,市场又出现了供销趋旺的局面。
无锡市民在三里桥米市购买平价米。资料图片
为了克服财政上的困难,1950年3月,江苏两区一市积极贯彻政务院发出的《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将财政收入、物资调度权统归于中央。两区一市所有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等一切收入,均归国家财政部统一调度使用。一切公私企业及合作社,均须依照财政部门规定按时纳税。两区一市还全面开展了清仓查库工作。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积极配合,至1950年6月,基本上查明了所有仓库存货,供中央统一调度使用。同时,各地采取措施,精简机构,节约开支,加强财务管理,保证集中一切财力用于支援国家军事上消灭残敌、经济上重点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