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国家的根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婚姻家庭继承案件中常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障家事纠纷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近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联合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常州市妇女联合会出台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强对接交流,拓展合作领域,全方位打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络。
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及时化解家事纠纷,制裁侵权行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一直以来,市中院始终致力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平安常州”夯实和谐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