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帮助广大检察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正确适用民法典,9月11日下午,常州市检察院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荣专题讲授《民法典》。讲座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至基层院,全市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各会场聆听讲座。
马荣院长在授课中,全面回顾了新中国民法的法典化历程,阐述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阐释了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原则,并结合典型案件,就把握好民法思维与商法思维、私法思维和公法思维的关系进行了讲解。本次讲座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广度,对全市检察机关深化民法典的学习,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做好“十大检察业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
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志军主持讲座,并就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民法典,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自觉认真学习研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认真学习民法典,既学习看得见的“法条”,更深刻理解看不见的“法理”;既向书本学,也在实践中学,尤其是重视向法院的同志学。二是要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品质。把实施民法典贯穿法律监督全过程,结合民法典承载的法治精神、基本原则、具体条款,思考研究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是要做好普法宣传,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结合检察官进网格,推进民法典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推行以案释法制度,让人民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理解民法典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