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观数据!《常州市涉野生动物犯罪调查报告》新出炉!
发布日期:2020-03-09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浏览次数: 字号:〖

    新冠肺炎疫情让社会公众意识到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可能带来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近日,常州市检察院将“涉野生动物犯罪全流程打击与溯源保护工程”列为今年社会治理创新重点项目,并决定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涉野生动物犯罪开展专题调研。
    常州市检察院用一周时间调取了71本案卷材料进行逐案分析,组织案件承办人进行座谈交流,发现我市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呈现多发态势,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同时也带来了不可预知的公共卫生风险,亟需引起高度重视。据此,常州市检察院制发了《常州市涉野生动物犯罪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提出了以法治方式长效化治理的检察建议。

    《报告》指出,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10件22人,审查起诉61件133人。


    《报告》指出,野生动物犯罪联络交易主要依靠网络。88.1%的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系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照片视频查看野生动物及制品情况,并通过平台付款或网上转账付款,买卖双方无需面对面交流,也无需现场看货就能完成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野生动物及制品多以邮递渠道运输。为掩饰犯罪,66.7%的案件系通过快递、长途客运搭载等方式,运输一些能够中长途运输的珍贵、濒危的鹦鹉、乌龟、蟒蛇以及象牙制品等。
    需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巡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赋予各镇(街道)相应的保护职责,广泛发动基层干部群众配合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将护林巡查工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业务考评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林区或者水域适度增加治安监控的配置数量,便于开展实时监控。
    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实现案件信息共享机制。落实检察机关和执法部门双向移送,既防止“以罚代刑”,又避免“无刑漏罚”,真正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分层打击。构建普通民众、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互联互通的监督体系,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可以适当予以奖励。
    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制。根据实际需求设立专业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促进收容救护工作常态化、专业化。密切跟踪关注野生动物的最终去向、后续存活情况,确保野生动物得到有效救护。
    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机制。通过发放宣传册、播放公益广告、以典型案例释法说理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树立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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