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1+1+1>3,常州检察司法保障“组合拳”
发布日期:2020-03-04   来源:常州检察院浏览次数: 字号:〖

    “谢谢检察官,眼下工人正陆续返厂上班,你们不光帮助我们复工复产,还及时帮助进行普法宣传,这本册子工人们很爱看。”1日,常州嘉宏房地产有限公司防疫办负责人朱军对市检察院印制的《妨害战‘疫’的犯罪有哪些?您需要知道的十二宗罪》疫情防控普法手册给与好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全力应对;社会各界众志成城。常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出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检察干警既要抓好自身防疫工作,更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忠诚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高效及时办好涉疫情相关案件,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的司法保障,促进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的长效机制,为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涉疫情案件要办好!网络视频实现远程“云审判”

    截至3月1日,常州市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销售假口罩、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等涉及疫情案件13件22人,批捕1件1人,审查起诉3件3人,已判决1件1人。

    “被告人叶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月20日,常州市首例暴力殴打防疫志愿者案通过网络视频远程“云审判”,法院当庭宣判。庭审过程通过网络平台全程直播,检察官及时通过媒体进行以案释法,呼吁社会各界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克时艰。

    今年2月4日20时许,叶某某驾驶汽车欲进入其父亲居住社区,志愿者杨某某按照要求对叶某某测量体温并要求其登记信息。叶某某拒不配合,对杨某某进行辱骂,随后下车用拳头殴打杨某某头部,并从汽车上拿出一把刀,用刀柄击打杨某某头部,被人劝阻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杨某某伤情构成轻微伤。

    该案发生后,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立即指派第一检察部主任黄长武提前介入,黄长武围绕疫情防控志愿者身份职责、作案工具是否为管制刀具、被害人伤势等查明全案事实。2月12日,天宁区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月18日,对其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叶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野生动物保护很重要!运用法治方式构建长效机制

    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袁某某等21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为6个典型案例之首。

    同日,常州市检察院制发第5号文件《常州市涉野生动物犯罪调查报告》,对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61件133人涉野生动物犯罪进行了逐案剖析。报告指出,当前我市涉野生动物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和非法狩猎罪两大类,分别占65.6%和27.9%,犯罪联络交易主要依靠互联网以及通过邮递渠道运输。值得注意的是,该报告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关部门需要完善野生动物巡查机制,对于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林区和水域要加强治安监控配置,对网络、市场、邮递运输渠道要加强监管,同时需要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等建议。

    “野生动物保护需要全社会参与,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打击合力,运用法治方式构建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志军坚定地说道。

检察志愿服务很给力!防控一线党员在助力

    同时,全市427名党员干警组成8支志愿者服务队,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奔赴防控一线,协助社区、村委工作人员有序开展防控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邮箱:webmaster@czshgl.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