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持续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0-09-11 浏览次数:  字号:〖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对于很多市民来说,它早就成了家庭中重要的一员。然而,随着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不拴狗绳、随地便溺等问题也越来越多,在影响城市形象、环境卫生的同时也影响人身安全,市民反响十分强烈。

日前,市文明办、公安局和城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区文明办联合相关单位,敦促各社区以张贴通知、入户告知、小区广播等形式进行了前期宣传普及。记者昨天从我区警方获悉,8月底至今年年底,我区将持续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全区犬只规范化管理。

我区针对遛狗不牵绳已开出41张罚单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养犬群体规模也日益扩大,遛狗不牵绳、狗粪不清理、犬伤人、犬扰民等不文明现象及案事件多有发生,全市110年均接报涉犬警情达1800余起,人民群众对文明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

昨天,新城派出所民警来到香溢澜桥小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整治工作,引导市民携犬出门牵好“安全绳”,及时清理狗狗粪便,定期免疫登记,不要饲养危险犬。

新城派出所民警徐晓欢告诉记者,目前市民遛狗不系牵引绳的情况很多,对市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经常有人反映犬主不文明养犬,甚至将狗带到饭店、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公共卫生和安全情况令人担忧。“我们在宣传中会重点呼吁大家,只要携犬出门,就要系牵引绳,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徐晓欢说。

8月24日晚,新城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在新城域小区广场发现市民严某在散步遛狗途中没有使用牵引绳,而是让两只宠物狗任意奔跑。民警立即上前劝导,要求严某将宠物狗进行牵绳约束,随后依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当场对严某作出罚款50元的决定。同日,民警在喜盈门花苑附近巡逻时发现有只宠物犬在“撒欢”,经查,系市民朱某携宠物犬出户未使用牵引带,也处以50元罚款。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区警方针对遛狗不牵绳已开出了41张罚单。接下来,警方将在早上和傍晚市民遛狗集中时间段开展常态化巡逻,持续加大力度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养犬人,一律依法处罚。

如发现遛狗不牵绳,可拨打110

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长效治理三个阶段,根据《民法典》《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提高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携犬外出不牵绳、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和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全力解决遛狗不牵绳,基本解决犬只扰民问题,有效防范违规养犬引发的各类风险隐患,助力常州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记者了解到,养犬市民若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依规受到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使用牵引带。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犬吠、随地大小便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养犬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养犬人阻碍公安、城管等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希望全体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共同创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新城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长李立表示,如果市民发现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行为,请拨打11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常州公安微警务”进行在线举报;发现未及时清除犬只粪便行为的,请拨打12319进行举报;如发现流浪犬、疑似狂犬病等犬只,请及时联系犬只留检所,由专业人员收容处置,联系电话为8109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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