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进区人民法院全力推进“打财断血”工作,对审理的“一黑五恶”案件中的40名被告人判处财产刑。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要求,武进法院迅速部署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周行动,拉网式排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切实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与使命同在 发挥执行战斗力
6月3日上午9时,武进法院南广场,警容整肃、队列整齐,一场特殊的出征仪式正在进行。
“此次‘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周行动是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大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文明规范的执行、严谨细致的作风、扎实有力的工作,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征仪式上,武进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宋文良强调。
6月3日至6月6日,经周密部署,武进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周行动。在行动中,武进法院共出动干警40名、车辆9台,由分管院领导带队,组建8个行动组赶赴3省8市,对已经判决生效的陆川涉黑案、丁彪涉恶案中涉及的19名被执行人共计221.8万元罚金及6.8万余元应退赃款进行强制执行。
行动中,执行局干警吴小峰和两名同事赶赴位于贵湘渝三省交界处的重庆市秀山县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对被执行人田某的财产及家庭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在前期执行案件立案后,我们已运用查控系统对田某等19名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支付宝和微信等账户,以及车辆登记情况、常州的房产信息等进行详细查控。通过此次实地核查,进一步确保无财产线索遗漏。”近11个小时的行程虽然辗转劳顿,但吴小峰认为不虚此行。
此次专项执行周行动共依法查控车辆4台,查封房产1套,扣划款项21.2万余元。截至目前,已向6名被害人发放赔偿金6.9万余元,已有3位被执行人家属代为缴纳罚金2.8万元,3位被执行人家属承诺后期将缴纳部分罚金。
与正气同行 汇聚强大协同力
按照此次专项行动部署,6月3日下午5时许,武进法院6名执行干警驱车到达江苏省邳州市,负责对陆川涉黑案中7名成员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这6名执行干警中不乏经验丰富的执行老手,但是面对这次点多、线长、事杂且时间紧张的异地执行,大家心里都没底儿。
未料一到邳州,邳州法院就为大家送上了一颗“定心丸”。邳州法院知晓武进法院干警来意后,立即指派执行局局长范昱晖作为联系人,负责专项行动的对接工作。
了解到7名被执行人的户籍所在地与武进法院执行干警的大致安排后,范昱晖充分发挥环境熟、人头熟的“本地优势”,协调人车配合、优化线路安排。在邳州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武进法院干警兵分三路前往邳州市邳城镇的百户村、百圆村、加口村和刘瓦房村,仅用时半天便初步摸清7名被执行人家庭状况、财产情况。
一条心、一盘棋、一股劲,汇聚扫黑除恶强大协同力。不仅仅是在邳州,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等地,武进法院“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组均得到了当地法院、政法委、司法局、派出所等部门的全力支持。在地方党委、政府、法院的全力支持下,专项行动实现了执行速度与打击精度的双保证。
“此次行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一条线精准对接地方党委政府,一条线精准对接地方法院,借用当地部门熟悉了解情况的优势,最大程度克服摸不到村、找不到人的问题,全面查清涉黑涉恶犯罪人员名下财产,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宋文良表示。
与人民同心 激发最强行动力
6月5日下午,执行组驱车至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查找被执行人刘某的财产线索。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地村镇建制改革,各家各户早已没了门牌,想找个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筹莫展之际,热情的当地村民解决了干警们的燃眉之急。在执行干警说明来意后,村民们主动指路,并就其所知介绍了被执行人刘某的家庭情况。一位主动带路的老村民告诉法院干警,村里早就宣传过,扫黑除恶人人有责。
“这一刻我深切地感受到毛主席说的一句话,‘人民的支持是最大的妙计。’”参加行动的武进法院执行局干警王杰思有感而发。
在此次行动中,武进法院执行干警确保走访到每一个被执行人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通过当地村干部及村民介绍,全面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成员结构、家庭财产情况、村委是否有其他补助等,将“打财断血”做实、做深、做细。
宋文良表示:“在行动中,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联系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一方面,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群众的力量发现线索、提供线索;另一方面,执行干警深入基层一线宣讲扫黑除恶各项政策,获得被执行人家属及当地群众的支持,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打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