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督办指导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发布日期:2019-07-08   来源:常州日报浏览次数: 字号:〖

    市检察院出台工作方案

    要求领导班子督办指导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常报全媒体讯 市检察院日前出台《领导班子督办指导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方案》,要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率先垂范作用,督办指导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形成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压倒的工作态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方案》要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深入学习领悟涉黑涉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效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并强化打财断血,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方案》强调对办理的每一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严格追查涉案的每一个事实、每一个人员,要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确保除恶务尽;要深入分析每一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发原因、社会背景、管理漏洞等,尤其注重研判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原因,提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

    《方案》规定市检察院领导分案督办指导,各基层院检察长领办案件,分管检察长亲自办理;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市检察院成立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督办指导组,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等组成,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严格把关。市检察院领导在办案过程中要带头执行“两个必问”,既要问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又要问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并及时按照规定移送线索,确保深挖彻查取得实效。

    据了解,本《方案》旨在通过高质量办理省级以上挂牌督办或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关注批示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确保既不“拔高”,也不“降低”,将每一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舒泉清 常检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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