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新闻网讯(记者 张莉) “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后怕,万一发生了车祸,一车的人都要倒霉。”昨天,说起几天前的遭遇,302路公交车司机张师傅仍然心有余悸。
2月26日下午4点20分,张师傅驾驶302路从科教城发车开往恐龙园,4点45分时途经和平路定安路公交站。
这时,一名60岁左右的老人,手里拿着纸板、蛇皮袋等物品想从后门上车,被张师傅阻止。老人虽然言语中有些不满,但还是绕到前门上了车。随后,张师傅关门起步行驶。
没想到,上车后老人突然情绪激动起来,辱骂张师傅,还有动手的意思。为了一车乘客的安全,张师傅将车停下,“那老人说我欺负他,然后就朝我太阳穴位置打了一拳。其他乘客一看情况不对,赶紧拉住老人,一边劝说,一边叫我快报警。”在乘客建议下,张师傅报警求助。在报警过程中,老人又朝张师傅脸上打了一下,把张师傅的脸划伤了。
经调查,打人者是陈某,今年64岁。陈某告诉民警,他有时会坐公交车将硬纸板等一些可回收物品拿回家,并曾经因携带物品太多、有气味等问题被嫌弃过。因此,当天张师傅叫他从前门上车,在陈某看来是故意为难他。据了解,因涉嫌殴打他人,陈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
记者了解到,本月起,《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正式实施,不光对公共汽车客运规划建设、运营服务、运营安全以及监督管理活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还围绕保障安全、营造良好乘车环境,对乘客乘车行为也有了规范。其中规定,有乘客非法拦截或强行上下公共汽车;辱骂、殴打或其他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的行为;擅自操作公共汽车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等行为的,驾驶员须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公安、城市管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