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新闻网讯(徐旻 记者 张莉) 4月27日7时50分许,在金武快速路主道S39东高速桥下,一辆旅游大巴发生燃烧。武进交警大队经发区中队警长孙科正好在几十米外处理交通事故,发现险情后立即带着灭火器翻越护栏,与大巴驾驶员一起灭火。 据了解,当天,大巴司机林某驾驶着常州某客运公司的苏D7×××7号大型普通客车前往泰州,车上除司机、导游,还有很多游客,以老年人居多。由东向西行驶至事发地时,左后轮胎处着火,并冒出大量浓烟。孙科表示,由于当时他在快速路的逆向车道上,“如果驾驶警车绕到对面,大概需要10分钟左右,但根据经验,车辆如果发现大量浓烟,可能发生剧烈燃烧,十分危险。”于是,孙科立即取出警车内的灭火器,翻越路中1米多高的隔离钢护栏,对着火车辆进行灭火。
火焰熄灭后,因客运公司无法及时派出转运车,为确保群众安全,孙科立即联系中队,派出两辆警车,分批次将53名群众转移至数百米外的一个加油站。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取证中。
据了解,这已经是孙科今年第二次紧急处置车辆火情。他于2008年11月通过社会招警进入武进公安分局,一直在交警大队经发区中队工作,现为中队负责事故处理的警长。10年多来,经他处理的交通事故有10300多起,他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两次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