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葛志军检察长对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能力建设年”的活动方案》给予批示肯定。
批示肯定了金坛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员能力建设,既符合该院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新一届高检院党组提出的“重自强”的要求,并希望认真组织,结出硕果,为推动金坛检察工作发展夯实基层。
下一步,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将扎扎实实开展好“能力建设年”活动,补齐队伍素质能力短板,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