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新市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一是扩充力量,加强新市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新市民集中的镇、街道设立调解委员会,在集聚村(社区)、企业设新市民调解工作室或调解联络员,协助镇、街道新市民调委会开展工作。新市民调委会由2至3名专、兼职调解人员组成,调解人员以具有新市民身份或从事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为主,以具备热心调解事业、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为选择标准,通过各单位推荐或自荐,经司法所审核评定后聘为“新市民调委会”人民调解员。
二是以情带法,创新矛盾调处模式。推行“以新调新”“乡音调解”等调处模式,以乡音、乡俗、乡情推进新市民矛盾纠纷化解。新市民调解员可充分利用老乡间的风俗习惯相似、语言相通、说话方便的优势,以情带法,注重运用“亲情、友情、感情”等调解手段,可有效克服当事人的排斥心理,顺利解决纠纷。
三是规范业务,搭建矛盾调处平台。新市民调委会依托镇、街道12348司法行政服务中心,接受新市民的法律咨询;主动排查,收集民情信息;及时调处新市民的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教育新市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协助基层政府化解其它社会矛盾纠纷。同时,将新市民调解成功案例纳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范畴,在使用成熟的人民调委会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体现对新市民的特殊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