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说好”到“唱响” 天宁区司法局力推公益普法
发布日期:2018-03-09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天宁区司法局立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效果提升,积极思考、探索、推行公益普法,为构建天宁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开展积极的尝试,将法治宣传职能在构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中进一步着力体现。2017年以来,共开展公益法律咨询80余场次,公益法治讲座100余场次,服务群众达12000余人次;承接市、区普法类公益项目5个,开展公益法律沙龙8次,开展个案法律服务20次;开展新媒体普法4条,参与群众达百万人次。

用机制“说”,把公益普法推行“好”。总结、吸取近年来普法工作的经验,天宁区公益普法在推行过程中立足以政府为主体,以制度为导向,以队伍为抓手。制度上立足政府买单,群众受益,以出台《天宁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龙头,制定公益普法政府购买清单,向全社会各界发布,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让有能力、有资质、有专业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模式立足多元推进,寓教于乐,出台《天宁区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三官两师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用多样的方式来做公益、普法律。队伍上立足整合为主,百家争鸣,出台《天宁区关于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的实施意见》、《天宁区关于发展和培育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天宁区关于组建普法志愿者大队的通知》、《天宁区关于调整建立普法讲师团的通知》,整合全社会的法治宣传队伍和资源,共同参与到公益普法的行列中。

用行动“唱”,让公益普法成效“响”。时间上立足抓紧节点、与时俱进,以12348法律服务队为主力,会同普法志愿队伍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学雷锋活动周”、“4.8司法日”、“3.15消费者维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月”、“全国助残日”、“安全生产月”等各时间节日节点、寒暑假期,深入天宁区各街道、社区开展普法讲座、社区巡回广场法律咨询、公益集市等等。范围上立足抓项目承接、内容完善,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主动申报和承接市、区范围的公益法律项目,承接“益青春,志愿社区行”公益集市公益活动,在天宁区实施“法律零距离 公益法律行”公益法律项目,“‘微笑妈妈’妇女法律帮扶”项目成功申报常州市妇联“牵手解心结”信访困境妇女帮扶公益服务项目,开展“公益普法进小学”的系列普法课程等。服务上立足抓提优升级、联动推进,升级“律师进社区”传统模式,调整充实基层律师顾问,突破律师参与工作的局限性,打破传统的律师个人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单一模式,采用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的“三社联动”的方式,打造律师+社工+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公证员等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共同推进“律师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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