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常州市政府召开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市实施意见》),听取了市安委办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抓好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听取了市安监局关于《市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认为《市实施意见》能够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常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多个重点项目上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更具有针对性、更富有操作性;同时,《市实施意见》还能认真吸收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新精神、新指示、新要求,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稳步向前迈进。会议原则通过《市实施意见》,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能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突出严格执法,强化事前防控,扎实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会议强调,做好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要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一季度以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虽然实现“双下降”,但事故总量依然偏大、事故高发态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领域死亡人数同比还有所上升,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高温炎热天气即将到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聚焦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力度,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全力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推进依法治理、健全责任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要全面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就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大关心和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抓安全、保稳定是推进实施机构改革的重要目标,是对机构改革的最大支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