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办发出提醒——申请人回家过年别忘了准备材料 选择材料也多多益善,但绝不能造假
发布日期:2018-02-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记者 张莉

2018年积分入学报名工作将于4月11日正式启动,为此,区积分办特意发出友情提醒:申请人回老家过年期间,务必找出相关证件,如果遗失的,则必须办好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几乎每年报名期间,都会有不少申请人到了现场才发现材料没备齐,然后急急忙忙回老家拿材料、开证明,忙得焦头烂额。”区积分办工作人员汤敏告诉记者,报名时“一趟头”就能成功填表录入的家长少之又少,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材料没带齐。

据了解,2018年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必备材料为: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家庭关系证明;3.在本区有合法固定房产的,提供经各镇、开发区、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派出所)备案的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经各镇、开发区、街道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集宿居住的,提供公安机关对集宿区房屋备案证明。

而在必备材料中,户口簿、结婚证如有遗失,必须回到原籍所在地补办。“有些相关证件上名字不统一的话,也需要回到原籍开具相关证明。比如父母结婚证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名字不一样、孩子出生证上的名字与户口簿上不一致等。”

此外,有一些选择性材料,如计划生育三级证明、独生子女证、毕业证等,也必须回到原籍办理相关证明。“尤其是毕业证,根据教育部门规定,毕业证是无法补办的,所以补办的毕业证不能作为加分凭证。申请人必须开具学历证明,并找到毕业学校以及原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盖章才行。所以希望广大申请人回家过年的时候切记将材料都办好。”汤敏表示,申请人不光要准备必备材料,选择材料也是多多益善。“有的加分项目很简单,完全就是送分,家长小学学历都有5分。最终的分数都是一点点累积起来的,希望家长不要嫌麻烦,一定要将能得的分数全拿到。”

采访中,区积分办工作人员再三强调,申请人的积分申报材料绝不能造假,否则后果严重。往年,有少数家长在提交材料时抱有侥幸心理,通过伪造申报材料来为自己加分,学历证书、房产证、计划生育证、营业执照等都有造假的情况。“其实,这些材料经过初审后会被发往相关职能部门再次审核,是真是假,一查便知。”汤敏告诉记者,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纳入的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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