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武进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文俊,副检察长杨康健前往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就辖区范围内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办理发现的问题,向该镇党委书记蒋金明和相关负责人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并进行现场宣告和释法说理。
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进区检察院严格贯彻上级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坚持从重从快与严格依法相结合,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实效。在办理陆川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中,经查发现陆川等20余人短时间内在武进区湖塘镇鸣凰地区形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实施打架斗殴、强买强卖等犯罪行为30余起,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降低群众安全感获得。分析陆川等黑社会组织形成、壮大的原因,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有相当关系,因此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向湖塘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湖塘镇政府强化部门协作、信息沟通,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整治,严查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同时加大扫黑除恶宣传,营造群防群治氛围。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蒋金明书记当场表态,感谢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将立即制定详实严谨的整改方案,坚决对此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此次检察长送达检察建议书,是武进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要求的有力举措,也是该院深耕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充分展示该院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联动、源头治理的坚定决心。近年来,武进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重视检察建议科学制发和刚性落实,通过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作用,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为辖区百姓生活祥和安康打造一流检察产品,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