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的通知》实施以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履行查询职责,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的需求。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实际问题,影响群众因私查询出入境记录的便利程度。为规范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5月10日,出入境管理支队通过窗口问询告知、“双微”平台宣传等方式落实“三提醒”服务举措,使群众进一步获悉因私查询出入境记录相关规定,到出入境部门办事更加透明便捷。一是提醒居住地(市)查询。提醒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群众可在居住地的地(市)级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无需返回户籍地。二是提醒边检自助打印。根据公安部《关于推行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的通知》第八项,提醒使用边防检查自助查验通道出入境的群众,可在自助查验通道后方的自助打印机上免费打印最近一次自该口岸出境或入境的记录凭证,无需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三是提醒错误信息更正方法。提醒群众如发现查询的出入境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及时联系当时出入境的边防检查机关核实修改,更正后再至出入境管理部门重新申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