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标准化运行,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金坛区创新工作思路,将三模式完善成熟,计划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期间,形成一批可观可学的基层民主法治示范点。
一是“1+N”引领模式,增强“我要创建”积极性。以全区首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方边村为龙头,发挥典型模范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全区创建候选村村干部、司法所人员30余人赴方边村参观学习,交流创建工作经验。以奖励机制提升创建主体主动性,将创建工作作为加分项目融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升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重视程度。建立专项经费,对创建成功的村(社区)一次性发放2000-10000不等的奖励,专款用于民主法治建设。在创建过程中,镇(街道)积极引导和培育,该局与民政局等部门做好重点工作指导,并在工作试点、资源分配上作出一定倾斜,从而助力申报村(社区)在创建过程中完善当地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回头看”督查模式,形成“连续示范”效应。采取“自查+抽查查+通报”三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已获得各级荣誉的村(社区)进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自查中,各村(社区)每半年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对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公园等阵地设施做好日常保养修缮工作,并补充好相应台账;抽查中,区法宣办与司法所每两月选定1-2个村(社区)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明确下阶段工作任务;对日常维护情况较差,受到2次以上整改通知的村(社区)进行全区范围通报,限期整改,由当地“群言堂”社会组织负责追踪整改情况,若整改不力,则坚决予以摘牌。
三是“巧借东风”运转模式,展现“建用并举”新风貌。创建过程中,该局通过“法润民生”微信群收集各村(社区)困难和意见,经讨论后给出可行性建议。针对部分民主法治村(社区)对创建上一级别荣誉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基层工作点多面广、无暇顾及的情况,区法宣办联合司法所,在全面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与中心工作、特色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发挥自身品牌最大价值。例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儒林镇柚山村因水产品等特色农业发展迅速,建议其在村法律顾问的协助下,在渔民驿站、农产品街区补充法治文化元素、定期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薛埠镇上阮村在新一轮民主法治建设中,则要与当地日渐崛起的旅游业、“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充分匹配,在各项目中点缀法治元素。在创建和后期维护过程中强调群众参与度,开展满意率测评,掌握群众对已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运转情况的反馈,坚持把惠民便民的要求放到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