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法律援助步入快车道
发布日期:2017-03-24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2016年度“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同时,南渡镇司法所所长甘春英被评为“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周小平等64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获评“常州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件”。
  不断创新,提升法援服务水平
  2016年,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0件,其中民事554件,刑事96件,为受援人避免经济损失共计1857万元,收到受援人赠送锦旗2面。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共计4300多人次,其中12348专线求助电话538个。

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16年不断创新法律宣传形式,制作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青少年维权服务卡”“法律援助便民维权手册”等便民宣传资料。与相关单位配合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志愿者行动、“幸福家庭,与法通行”为主题的反家庭暴力法律宣传活动和“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你我共创”等活动,现场共解答群众咨询19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70余份,受到市民群众的好评。同时,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借助媒体、微博微信等“互联网+”的形式对《婚姻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进行宣传普及。
  多措并举,扩大法援工作覆盖面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相继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溧阳市卫计局设立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法律援助工作站。
  同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低保、重度残疾人、失独家庭,建立了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对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以及领取设区的市、县(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这些人群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对事项范围不再作具体限制。
  去年,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开设的无障碍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服务13次,上门办理法律援助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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