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深化先进典型培育工程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常州市司法局深化先进典型培育,大力挖掘、培树出朱山、周彩芳、吴娜、郝秀凤等一批重大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良好氛围。

坚持多机制保障典型。对先进典型培育工作进行科学长远规划,制定五年“个、十、百”培育目标和三大工作机制,即:典型储备机制,建立覆盖全系统各行业、各领域的先进典型储备库,每年年底完善先进典型基本信息;典型科学培树机制,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培树标准;典型动态管理机制,对计划培育的先进典型加强管理和监督,及时收集、补充和更新典型事迹和相关资料。

坚持多角度发现典型。深入基层一线发掘典型,在重大任务面前,及时发现和选树一批业绩突出、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如在“双百会战”和十九大安保等任务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运用评比载体发掘典型,通过全国优秀公证处、全国优秀律师、省委政法委“忠诚卫士”、市委政法委“最美公务员”、市司法行政系统寻找“最美司法所长、最美人民调解员”等一系列评比表彰活动,挖掘一批先进典型。

坚持多渠道培养典型。搭建学习平台,每年从先进典型库中遴选部分人员与中层干部一起,送到市委党校、地方院校进行素质和理念提升大教育大培训。搭建社会平台,组织先进典型参与“道德模范”和“常州好人”评比推荐活动,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支持度。搭建激励平台,在思想上引导其正确对待荣誉与压力,在工作上为其发展创造条件,在生活上为其排忧解难。

坚持多层次宣传典型。加强内部宣传,利用杂志、司法行政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在评选先进典型过程中,适当增加事迹举荐、微信有奖竞猜等环节,提高关注度和参与度。善用媒体宣传,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先进典型宣传,让典型走出常州,走入千家万户。近年来,在国家、省、市等主流媒体发表新闻100多篇次。拓展社会宣传,以先进典型的事迹为素材,通过情景剧、小品、微电影等文艺形式,展示典型事迹和时代精神。举办“真情与正义”法律援助报告会,经常州电视台播放,扩大司法行政影响力,增进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坚持多方位学习典型。坚持多方位、深层次学习典型,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提高思想认识上,鼓励和引导人员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人生价值;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提高能力素质上,引导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司法行政发展的本领,培养创新思维,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提高工作绩效上,坚持把学习典型融入争当排头兵的具体实践中,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常州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上,为种好常州幸福树,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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