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荣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7-11-21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 字号:〖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喜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这也是该院连续五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后获得的又一荣誉。
  近年来,天宁区院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繁荣检察文化、推动检察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创新理念丰富内涵,活化载体突出服务,以公益活动推进文明创建,以文明创建推动检察工作,以检察工作检验文明创建成果,取得了检察工作和文明创建的双丰收。公诉工作标准化建设、“彩虹时空”青少年维权平台、“检务进社区”等工作品牌陆续打响,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能手”“全省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全省检察研究人才”“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业务标兵”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标志着该院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邮箱:webmaster@czshgl.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