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检察院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院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努力营造树新风、作奉献、促和谐的浓厚氛围,深入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